今天看到新聞:《Oath sells Flickr to SmugMug in surprise acquisition》。
於是,時代的眼淚 ─ Flickr 又易主了。
Flickr 對很多稍有上網資歷的人來說應該都是心裡的某一處保有的一個美好回憶:在那個 Web 2.0 剛喊得鎮嘎響、Facebook 還是隻初生之雛、PayPal 很潮,大部份人都相信傳統由上而下的資訊知識體系,將被 Pee-to-Peer 這類型的草根媒體和服務推倒及取代的年代,每個人在上網之餘要和別人分享點什麼想法就是會寫個部落格,至於照片分享的霸主那就真的非 Flickr 莫屬,而那也正是 Flickr 不管是生命力還是創新力最強盛的時候,簡單直覺又易用的介面加上極富創意的小 widget,於是在網上逛來逛去時你很難看不到哪個網站(部落格)的邊欄不會嵌著一個 Flickr 小小的照片展示牆,要說是那個年代搞網站的標準配備之一大概也不為過。
我自己是曾因緣際會向某個部落格主買了一個他多出來的 Pro 授權,所以曾有段時間也瘋狂上傳非常多的照片(那時手上正好用的就是一台 Sony 的數位相機 Cyber-shot DSC-P72),在自己寫寫停停的遊牧式部落格中自然也少不了 Flickr 的照片分享和 widget……
就像「一片披薩一塊錢」這本繪本裡說的:「時光小河不停留,一去不回頭」(不知怎地就是從沒忘掉這句詞?!)一樣,網際網路也就這麼不停地翻騰滾動著,各式各樣的服務與實驗不斷冒出又不停消逝,於是在歷史之河的沖刷下,Facebook 成為人人都想急著展現的閃亮舞台,可以輕輕鬆鬆把各式各樣的自我分享出去:旅遊打卡、家庭親友聚會、小孩成長大人變老早餐午餐晚餐宵夜發燒咳嗽跌倒中發票美食零食肥了又瘦了喵喵睡相狗狗翻滾………甚至連文青式的悲春傷秋,都可以用多到滿出來的照片來串連展秀。
當然幾大科技霸者也不可能閒者啊,眼球是金錢,人潮不可少,每個人的所有資訊都是可以拿來換錢的。個個出手大氣,既然來不及研發或打不過,那就買下來囉。於是 Flickr 就這麼被 Yahoo! 買了夢想可以養成金雞母,當然事後諸葛的我們都很清楚:然後,他就死了……
就像我曾讀過的一篇文章的一段話(現在說不定又要把這段話裡的 Facebook 換成 Instagram 了?!):
Flickr 依然是不錯的。不過,它就像你藏在床底下的一堆可愛的舊照片。 Flickr 是一個你深愛著的懷舊檔案,在你偶然發現它的時候,把它從床底下拉出來,把它放到燈下,看著照片,你回憶起你年輕時的樣子,網路是一個比較樂觀的地方, Flickr 曾經是世界上最好的線上照片管理和分享應用。然後你關上相冊,進入 Facebook,看看朋友們都分享了哪些新照片。
如今,命運多舛的 Flickr 又再度易主了。這次換的是同樣影像照片 host 的大戶 SmugMug,看起來似乎屬性接近,或許神話裡火鳥重生情節的奇蹟會發生也不無可能,不過就像新聞裡說的:
It's not the first time a new owner has promised to do right by the site that's managed to stay popular with photographers for more than a decade.
這話也不是第一次說或聽了。所以,我們姑且聳聳肩張個眼,套句廣告台詞:就讓我們看下去吧……